空调技术规范要求_空调技术规范

为规范空调器的生产,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国家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了空调器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及相应的测量方法。

显然,空调器的主要技术指标不仅是衡量其质量高低的主要依据,而且也是判断其运行是否正常的主要依据。因此,空调的销售、安装、维修人员均应清楚其含义,以便于更好地从事销售活动以及对空调器的故障进行判断检修。

从使用与维修的角度应了解的空调器技术指标主要有制冷量、制热量、循环风量、消耗功率等8项。

1、制冷量

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单位时间从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除去的热量称为制冷量,单位为W。空调器制冷量又有名义制冷量和实测制冷量之分。

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冷量,其工况(可理解为环境条件)按国家标准GB/T 7725--2004规定为:室内测,干球温度27℃ ,湿球温度19.5℃;室外测,干球温度35℃ ,湿球温度24℃。后者为空调器非上述工况制冷运行时的实际制冷量。前述国家标准规定:实测制冷量应不低于名义制冷量的95% 。

顺便指出,国产空调器的制冷/制热量单位过去曾用千卡或大卡(kcal/h ),它与千瓦(kW)的关系为

1 kW =860 kcal/h

1 kcal/h=1.16W

另外,国外对空调器的制冷量常用马力(hp,俗称匹,用P表示)来分档,匹与制冷量的对应关系如表。

*近几年,国内也习惯上将空调器的制冷量称为匹,一般名义制冷量为2500W,3500W,5000 W.7500 W,12000 W时,分别称为1,1.5,2,3,5匹,其余规格则分别冠以“小”或“大”。

2、制热量

空调器进行制热运行时,单位时间内送入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内的热量,称为制热量,单位为W。

空调器的制热量也有名义制热量和实测制热量之分。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热量,其工况按国家标准GB/T 7725一2004规定为:室内测,干球温度21.0℃,湿球温度未规定;室外测,干球温度7. 0℃ ,湿球温度6.0℃。后者是指空调器在非上述工况进行制热运行时的实际制热量。国家标准规定,热泵型空调器的实测制热量应不低于名义制热量的95%。

空调器的制冷量与制热量既是其最为重要的两个技术指标,也是用户选购空调器时应首先考虑的两个参数。除了应正确理解空调器制冷/制热量的物理含义外,还应当知道它适用的房间面积。

一般情况下,空调器的制冷/制热量与使用的房间面积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

实际中,空调器的使用面积与房间朝向、窗户的大小与多少、房屋保温情况、所在楼层、房间高度及居住人数等因素 都有关系。因此,上表所列数据仅供一般情况下选用空调器时参考。

3、制冷消耗功率

空调器的制冷消耗功率有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和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之分。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冷消耗功率,或者说,是与名义制冷量相对应的消耗功率,单位为W;后者是指空调器在通常条件下进行制冷运行时实际的消耗功率。

如果空调器使用的环境温度不符合名义制冷条件,如室内温度高于27℃,室外温度高于35℃,空调器的实测消耗功率必然大于名义制冷消耗功率。

*国家标准规定,空调器的实测制冷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冷消耗功率110%

4、制热消耗功率

空调器的制热消耗功率也有名义制热消耗功率与实测消耗功率之分。前者是指空调器铭牌上标称的制热消耗功率,即与名义制热量相对应的消耗功率,单位为W;后者是指通常条件下进行制热运行时实际的消耗功率。

*国家标准规定,空调器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热消耗功率的110%。

5、能耗比EFP和性能系数COP

能耗比EFP又称能效比,它是指在额定工况和规定的条件下,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制冷量与有效输入功率之比,其值用W/W表示。

性能系数COP是指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空调器进行热泵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有效输人功率之比,其值也用W/W表示。

上述有效输入功率是指在单位时间内输入空调器内的平均电功率,包括压缩机运行的输入功率和化霜输入功率(不用于化霜的电加热装置除外)、所有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输入功率及热交换传输装置的输入功率(风扇、泵等)。

国家现行空调器能效标准分为5级,一级最节能,能效比在3. 4以上,二级为3. 2,为3.0,四级为2. 8,五级为2. 6。我国自2005年3月1日起实行空调能效标识强制认证制度以来,五级产品及五级以下产品已基本淘汰,大部分产品为三、四级,某些优质产品(如直流变频空调器)的能效比已达到4. 42。

6、循环风量

空调器的循环风量是指在其新风门完全关闭的情况下,单位时间内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送入的风量,也就是每小时流过蒸发器的空气量,单位为立方米/秒或立方米/小时。

循环风量是空调器的重要参数之一。空调器循环风量大,必然会造成进、出风口空气温差小,出风温度高,同时风机噪声大;而循环风量小时,噪声下降,出风口空气温差大,造成空调器能效比下降,电耗增加。用户在选择空调器时,在保证噪声允许的前提下,应尽量选用大循环风量的空调器,这样可以节省电能。

7、噪声

空调器的噪声是指其运行时产生的各种杂音。这些杂音主要由循环风、风机、蒸发器、冷凝器及压缩机产生。

空调器铭牌上的噪声,是在国家标准GB/T7725 -2004规定的工况条件下,在噪声测试室中测得的,单位为dB。国家标准规定,制冷量在2000W以下的空调器,室内机组的噪声不应大于45 dB,室外机组的噪声不应大于55 dB;制冷量为2500~4 500W的空调器,室内机组的噪声不应大于48 dB,室外机组的噪声不应大于58 dB。

8、电源及额定电流

国家标准GB/T 7725-2004规定,房间空调器使用的电源,除特殊要求外应为单相交流(AC)220 V,或三相交流380 V,电压值允差为±10%,额定功率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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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 机柜的外形尺寸按GB/T 3047.1的规定。

4.4.1.2 柜(箱)体的防护按GB/T 4208的规定。柜(箱)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一般不得低于IP20。

4.4.1.3 柜(箱)体的结构应牢固,应能承受运输和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机械、电气、热应力以及潮湿等影响。

4.4.1.4 所有黑色金属件应有可靠的防护层,各紧固处应有防松措施。

4.4.1.5 机柜表面应平整无凹凸现象,涂层美观,颜色均匀,不得有起泡、裂纹和流痕等现象。

4.4.1.6 机柜(箱)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º的角度内灵活启闭。

4.4.1.7 机柜顶部应加装吊环或吊钩等,以便吊运。 4.4.2.1 抽屉和插件应能方便地抽出,所有接、插点均应保证电气接触可靠。

4.4.2.2 抽屉和插件应使用刚度好的导轨支撑,以保证接插准确且能在各种所需位置上固定牢靠。必要时,在各种位置上应装设机械锁紧机构。

4.4.2.3 需要更换的抽屉和插件应具有互换性。

4.4.2.4 不同功能的抽屉和插件,应有明确的符号加以区分,以免插错。必要时应有防误插措施。

4.4.2.5 印制板、插件等部件,在焊接完成后,不应有脱焊、虚焊、元件松脱等现象。 4.4.3.1 元、器件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条件、飞弧距离、隔弧板的移动距离等进行安装。

4.4.3.2 载流部件之间的连接应保证有足够的和持久的接触压力。

4.4.3.3 操作器件应安装在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 4.4.4.1 线缆连接方式可以用压接、绕接、焊接或插接,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a) 所有接线点的连接必须牢固。通常,一个端子上只能连接一根导线,将两根或多根导线连接到一个端子上只有在端子是为此用途而设计的情况下才允许。

b) 连接在覆板或门上的电器元件和测量仪器上的导线,应使覆板和门的移动不会对导线产生任何机械损伤。

c) 线缆的端部应标出编号,编号应清晰、牢固、完整、不褪色。

4.4.4.2 主电路母线与绝缘导线如果用颜色作为标记,宜按表1执行。

表1 主电路母线与绝缘导线颜色标记 电路类型 相序 颜色标记  交流 L1相 **  L2相 绿色  L3相 红色  中性线 淡蓝色  保护接地线 黄和绿双色交替标注  直流 正极 棕色  负极 蓝色  接地中性线 淡蓝色  4.4.4.3 主电路的相序排列,以设备正视方向为准,可参照表2的规定。

表2 主电路的相序排列 相序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前后排列 L1相 左方 上方 远方 L2相 中间 中间 中间 L3相 右方 下方 近方 正极 左方 上方 远方 负极 右方 下方 近方 中性线(接地中性线) 最右方 最下方 最近方 机柜内部各部件的温升用热电偶法或其它校验过的等效方法测量,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连接到发热件如变频器、管形电阻、板形电阻等的导线,应从下方或侧方引出,并需剥去适当长度的绝缘层,换套耐热瓷珠,使导线的绝缘端部耐高温性能提高。

表3 机柜内部各部件的温升 机柜内的部件 材料与被除数覆层 温升(K) 电气元、器件 —— 符合元、器件的各自标准 连接于一般低压电器的母线连接处的母线 紫铜、无被覆层

紫铜、搪锡

紫铜、镀银

铝、超声波搪锡 60

65

70

55 与半导体器件相接的塑料绝缘导线或橡皮绝缘导线 —— 45 可接近的外壳和覆板 金属表面

绝缘表面 30

40 手动操作器件 金属

绝缘材料 15

25 用于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 —— 70 分散排列的插头与插座 —— 由组成元、器件的温升极限而定 注1:除非另有规定,那些可以接触但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触及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提高10K。

注2:那些只有在机柜打开后才能接触到的操作部件,由于不经常操作,允许有比较高的温升。 控制柜(箱)中各带电电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与导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单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3mm;

b) 三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8mm;

c) 单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4mm;

d) 三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14mm。 4.4.8.1 绝缘电阻

控制柜(箱)中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应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测量。测得的绝缘电阻按额定电压至少为1000Ω/V。

4.4.8.2 冲击耐受电压

控制柜(箱)的冲击耐受电压应符合GB/T 37的规定。

4.4.8.3 工频耐受电压

控制柜(箱)的工频耐受电压应符合GB/T 37的规定。 4.4.9.1 防直接电击保护

应取保护措施防止意外触及电压超过50V的带电部件。对于装在控制柜(箱)内的电器元件,可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 对带电部件应具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开门后人体意外地触及带电部件。

b) 切断电路时,电荷能量大于0.1J的电容器应具有放电回路。在有可能产生电击的电容器上应有警示标志。

c) 旋钮和操作手柄等部件应安全可靠地同已连接到保护电路上的部件进行电气连接。

4.4.9.2 接地故障保护

接地故障保护的设置应防止人身间接电击以及电气火灾、线路损坏等事故。

4.4.9.3 短路保护

当输出端发生相间短路时,应保证控制柜(箱)及其部件的热稳定和机械稳定。必要时,应能发出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信号。短路消除后,不用更换任何元件,控制柜(箱)应能重新正常工作。

4.4.9.4 过载保护

当被控对象不允许过载运行时,控制柜(箱)应有过载保护。

4.4.9.5 断相保护

当节能控制装置三相输入电源断相时,控制柜(箱)应有断相保护。

4.4.9.6 安全接地保护

控制柜(箱)的金属壳体上,应有专用保护接地端子,连接接地线的螺栓和接地端子不能用作其它用途。当保护线(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与控制柜(箱)接地点连接的保护导线截面 相线芯线截面积S(mm) 接地保护导体(PE线)的最小截面积(mm) S≤16 S 16<S≤35 16 S>35 S/2 4.4.9.7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控制柜(箱)引至室外的电源线或信号线,应取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控制电路的设计应做到在各种情况下(即使操作错误)确保人身安全。当电器故障或操作错误时,不应使被控设备受到损坏。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损坏的情况,应设置联锁控制功能,使事故立即停止或取其它应急措施。 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用声级计测量应不大于70dB(A)。

注:对于不需要经常操作、监视的设备,经制造商和用户协议,其噪声值可以高于上述值。